办理材料
企业到手材料
申请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向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三.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四.制证:广电总局校核、制证下发、告知送达。
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注册资本低限额为省内业务300万元人民币
3.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4.有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
5.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管制度的违法记录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有必要的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